1、器件距架空高低压电线的水平间隔应不小于3 m;
2、器件距地下管道、地下线路边际的水平间隔应不小于2 m,距各类工作高楼、居民住所及各类楼堂管所的水平间隔应不小于5 m;
3、夜间需运用器件的场所,在器件边际2 m的规模内,光照度应不小于15 lx;
4、器件应远离易燃、易爆和有毒、有害的物品,场所健身应契合国家有关各项安全方面的规则。
5、单杠、双杠、天梯、秋千等上下运动弹跳或可能从空中运动下跌的器件,其运动地上应为松软或赋有弹性缓冲的地上,例如:沙土层、橡胶地板等。若为橡胶地板时,其地板的结构厚度应不小于25 mm;若为沙坑时,沙层厚度应不小于200 mm,且沙坑周边应有恰当高度的凸台围护,凸台的棱边、尖角处应设置为半径不小于10 mm的圆角。
6、运动站与运动站人体运动规模的边际间隔应不小于1 m。
7、器件的规划与装置,应保证安定、牢靠和笔直,不该有根底部件和支承部件的松动和晃动现象。